Baidu
map
分享到:
首页 > 受案范围公开
  • 索  引 号:00817387-0/2020-2468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公安厅 成文日期:2020-11-06 16:22
  • 标       题: 刑事赔偿复议受案范围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11-06 16:2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刑事赔偿复议受案范围: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刑事赔偿复议受理部门:海南省公安厅

刑事赔偿复议申请期限: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一)复议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

  (二)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复议事项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明及律师事务所证明;

 (三)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的赔偿申请材料及申请赔偿的证明材料;

  (四)赔偿义务机关就赔偿申请作出的决定书。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除外。

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不符合申请的情形:  

(一)本机关不是复议机关的;

(二)赔偿请求人申请复议不适格的;

(三)不属于复议范围的;

(四)超过申请复议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五)申请复议前未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的;

(六)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未作出决定但审查期限尚未届满的。

 

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对外法律文书式样:

接收凭证

本机关收到×××(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的以下申请材料:

1. ······(申请书名称及份数、页数、是否原件等情况)

2. ······(赔偿请求人身份证明名称及份数、页数、是否原

件等情况)

3. ······(证据名称及份数、页数、是否原件等情况)

······

    ××××××××

(公安机关收讫专用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递交人:

国家赔偿申请补正通知书

 ×公赔补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

本机关收到你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补正以下材料:······(需要补正的全部事项)。

收到申请的时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国家赔偿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

×公赔调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

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你提出的······(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刑事赔偿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调取证据材料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向你调取下列证据材料:······(调取证据材料的内容)。

调取证据材料时间不计入国家赔偿审查期限。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国家赔偿中止审查通知书

×公赔中止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在审查期间,因······(中止审查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自即日起中止审查。

中止审查情形消除后,本机关将在二个工作日内恢复审查。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国家赔偿恢复审查通知书

×公赔恢审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本机关中止审查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现中止审查的情形已消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即日起恢复审查。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刑事赔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

 ×公赔复补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

本机关收到你提出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补正以下材料:······(需要补正的全部事项)。

收到申请的时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公赔复不受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不予受理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刑事赔偿复议申请驳回决定书

×公赔复驳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驳回申请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项及第二款的规定,决定驳回申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刑事赔偿复议中止审查通知书

×公赔复中止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在审查期间,······(中止审查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项的规定,自即日起中止审查。

中止审查情形消除后,本机关将在二个工作日内恢复审查。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刑事赔偿复议恢复审查通知书

×公赔复恢审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本机关中止审查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现中止审查的情形已消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即日起恢复审查。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刑事赔偿复议终结审查决定书

×公赔复终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在审查期间,因······(终结审查的事由),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决定终结审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

  ×公赔复决字〔×××××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终结审查/赔偿决定/逾期未作决定),向本机关申请刑事赔偿复议,请求······(具体复议要求)。本机关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经审理查明:······(查明的主要事实)。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证明查明事实的证据)。

本机关认为:······(作出刑事赔偿复议决定的理由)。根据······(具体法律条文)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决定内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刑事赔偿复议工作流程:文本框: 提 出 申 请,文本框: 受 理 阶 段,文本框: 审 理 阶 段,文本框: 复议决定阶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公安厅  中文域名: 海南省公安厅.政务

主办:海南省公安厅    琼ICP备05000041号    联系电话:0898-68836903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6    公安备案号46010602000417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