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调配科 | 发文机关: 省公安厅 |
分享到:
|
根据《海南警察学院(筹)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组织报名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下一步现场确认(资格复审)、体能测评、考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共123人)
(一)法学专业教师岗(5人):黄文超、贾小静、宋丽、侯方、李明璗;
(二)哲学专业教师岗(2人):施诚刚、穆凯代斯·太力艾提;
(三)心理学专业教师岗(2人):杜雪松、吴娜;
(四)侦查学、边防管理专业教师岗(31人):张一弛、顾琮钰、王一显治、王四号、陈明秀、史子康、陈智、陈显婷、夏童、王田、章孟其、滕健为、朱尧仁、武琦峰、张忠倩、陈凡、周珊、孟俊啸、高一鸣、文多、高崇然、刘俐、秦伟、任建新、赵慧洁、张雯雯、黄德青、李拢威、孙唯钧、吴英桃、项华焕;
(五)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教师岗(11人):刘茜、刘栩诵、邱名怡、刘凯、赵紫淞、符思政、朱建勋、张凯钧、宫海梅、李静、杨溢;
(六)警务实战专业教师岗(72人):常磊、张金、孟景利、王魏棚、刘振江、刘羽婷、贾朝辉、杨争光、戴叶锋、桑国栋、成恳、唐永根、魏泽琦、李雪野、魏铮、苗泽鹏、林粤、陈学怀、巫家源、黎田田、宋文杰、邢志、史旭东、郭健、李苏、李过、李浩坤、高攀、冯慧、方绪东、张国兴、张帅、郭粔田、张文皓、王绥隆、王帅、郭旨京、杨玉莹、吴义楠、李卓翰、刘畅、谭婷婷、刘向立、姜瀚普、石杰传、赵金海、龙沛宇、赵山威、黎州临、周宇飞、李若鑫、窦树江、王金辉、韩学民、张桐、杨晓峰、朱献星、熊天雨、周同鑫、孙嘉伟、钟庆德、谢芳耀、张锋亮、刘明凯、张森、康语宸、户俊钧、郭子豪、王震、崔永澎、徐日蔚、蒋天乐。
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一)以上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现场提交材料。
1.时间:2024年7月5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30;
2.地点:海南警察学院(筹)凤翔校区行政楼309室;
3.现场审查须提交纸质材料清单(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海南警察学院(筹)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海南警察学院(筹)2024年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
(3)《应聘诚信承诺书》(须亲笔签名);
(4)学术评估材料(包含毕业论文、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应用成果、研究报告);
(5)佐证材料(以下所需材料请按报考岗位要求,按顺序排列提交):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毕业证明材料(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及预计毕业时间,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名字及日期);
③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在职人员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教学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须由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⑥职称证书及聘书;
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⑧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不退还。
2.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或材料不齐全、材料弄虚作假、复审不合格的均取消报考资格,对材料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3.通过现场确认(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体能测评
(一)时间:2024年7月6日(周六)上午8:30;
(二)地点:海南警察学院(筹)凤翔校区综合训练场;
(三)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具体要求见海警筹组织人事处公众号。
四、考核
(一)时间:2024年7月7日(周日)上午8:30;
(二)考核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估、课程试讲的方式进行。
海南警察学院(筹)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