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87-0/2019-3765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公安厅 成文日期:2019-02-15 10:41
-
标 题:
海南省公安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2-15 10:4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南省公安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海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安厅专栏等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公安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涯路9号省公安厅办公楼B907,邮编:570216,电话:0898-68836902,传真:0898-68836903;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电话:0898-65203008,传真:0898-65203142)。
一、概述
2018年,我厅严格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我省公安中心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制度,抓重点促深入,抓责任促落实,抓规范促提高,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的同时,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我厅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委书记、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厅党委成员、副厅长担任,成员由厅各部、委(含内设机构)、总队、局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公开办”设在厅警令部(副厅级单位),厅“公开办”主任由警令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厅政治部宣传处处长、纪委办主任、警令部办公室主任、审批办主任兼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狠抓制度落实。通过派人参加信息公开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严格落实《海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海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海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八项规章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积极筹划政务网站改版,突出信息公开。为强化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我厅政务信息,我厅加强对厅政务网站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丰富网站信息,全面地展示海南公安形象,及时地发布警务公开信息,更深入地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厅新版政务网站已完成集约化建设并正式上线运行,改版后的网站突出了“后台维护集约化、信息公开全面化、政策舆论引导化、政民互动友好化”功能,将成为集信息公开、办公办事、可移动化为一体的综合政府网站系统服务平台。
(三)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我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一是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使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迅速传播到全社会,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二是不断创新今日头条、微信、微博三种新媒体矩阵信息公开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在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省公安厅政务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安微博、微信、今日头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我厅通过上述渠道实际发布各类信息27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目前,我厅重要政务信息以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情况和便民利民措施,特别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省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以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都做到了第一时间公开。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13件,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在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13件。
四、政府信息回应解读处理情况
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数17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78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7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9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9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8年,我厅安排2名民警兼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工作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给省公安厅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提升公开水平、扩大公开范围的进度缓慢和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实现信息公开全面化。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充实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完善保密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
海南省公安厅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