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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17387-0/2016-9141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6-02-24 12:04
  • 标       题: 海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6-02-24 12:0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海南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安厅专栏等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公安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涯路9号省公安厅办公楼B906,邮编:570216,电话:0898-68836157,传真:0898-68836152;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电话:0898-65203008,传真:0898-65203142)。

  一、概述

  2014年,省公安厅严格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府办〔201451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我省公安中心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制度,抓重点促深入,抓责任促落实,抓规范促提高,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的同时,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我厅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强化组织领导,将原设在警令保障部行政审批办公室(正处级单位)的厅“公开办”,设在厅警令保障部(副厅级单位),“公开办”主任由警令保障部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警令保障部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领导担任。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狠抓制度落实。通过派人参加信息公开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严格落实《海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海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海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八项规章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着手改版政务网站,突出信息公开。为强化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我厅政务信息,我厅警令保障部牵头,着手组织对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并依托网站建设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现已研制完成可研报告,改造后的网站,更加突出“信息公开全面化、在线办事服务化、政策舆论引导化、政民互动友好化”四项功能,将成为集信息公开、办公办事、可移动化为一体的综合政府网站系统服务平台,并将“信息公开全面化”作为第一目的,大力提升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我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一是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使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迅速传播到全社会,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新增公安微博、微信、微视三种信息公开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在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公安厅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省公安厅政务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安微博、微信、微视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省公安厅通过上述渠道实际发布各类信息63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政务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415条,在公安微博、微信、微视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681条,在中央媒体和省内媒体刊发海南公安工作、队伍建设和人物事迹等各类新闻231多篇(条)。目前,我厅重要政务信息以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情况和便民利民措施,特别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省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以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都做到了第一时间公开。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10件,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在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5件,非政府信息的1件,非省公安厅职责权限范围的4件。

  四、政府信息回应解读处理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72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8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5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6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3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安排2名民警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工作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给省公安厅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提升公开水平、扩大公开范围的进度缓慢和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等问题。

  (一)加快提升公开水平,扩大公开范围。按照2014年制定的计划,加快推进我厅政务网站升级改造,全面实现信息公开全面化,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充实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完善保密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

海南省公安厅

2015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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